临沂市环保部门在对本地的企业进行环保检查时共发现19家企业违反了环保政策,在这19家企业里其中有7家企业是因为没有处理好有机废气而受到了处罚。这7家企业在进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活动时,没有按照规定使用相关的设备处理这些废气,没有做好有机废气处理的工作,污染了大气环境,因而受到了处罚。
环保部门在企业生产现场检查有机废气情况
有很多企业都因处理有机废气不妥当而被环保部门处罚。比如海宁市的一家印染厂也受到了处罚,原因是因为这家企业虽然联系了有机废气处理厂家,也安装了处理有机废气的相关设备。但是这家企业只安装却不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第四十五条,最终环保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了停产罚款的处罚。
有机废气的处理问题已经成为企业的通病,如果有这样的问题要及时地处理。在这个环保政策越来越严格的环境下,企业若再不重视有机废气,不安装治理有机废气设备,认真对待治理有机废气的问题,那么终会面临环保部门的处罚。
嵩安环保催化燃烧设备
嵩安企业环保管家作为一家自研自销的有机废气处理厂家,多年来已经积累了多个客户经验,在每一次为客户处理产生的有机废气都秉承着全面周到服务的理念,为客户处理好有机废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