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申报与审查、申报、审查与审批;
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
组织验收工作组会议,专家提出验收组专家意见,企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完善
现场监测工作,监测机构出具验收监测报告
调试合格后,开始组织验收工作组,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技术专家组成
验收报告分为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上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所规定的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间的环境质量评价执行现行有效的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率: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率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相关要求进行评价;
项目的验收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工作,而建设工程的验收则更加复杂,需要多方的协同合作。验收工作主要包括验收监测工作和后续工作,其中验收监测工作可分为启动、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实施监测与检查、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五个阶段。
查阅项目立项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等相关资料;现场踏勘、了解工程概祝和周边区域环境特点、明确有关环境保护要求,制定验收初步工作方案
环保手续履行情况、项目建成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没有同步的应该及时的整改
确定验收范围和内容、确定验收执行标准、确定验收监测内容
工况记录、现场和实验室质量控制、污染物治理与处理的效果、环境质量检测、环保设施检查
针对实施监测与检查的结果进行有效的分析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