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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废气未处理直排,一企业被罚60500元!

发布时间:2021-10-11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新乡尉氏分公司底漆喷漆房及烘干房内分别存放有大小不同规格喷过漆的珠宝展柜配件有35件,均处于晾干烘干状态。现场发现底漆喷漆房及烘干房生产工艺配套的催化燃烧装置设施均处于停机状态,造成底漆喷漆房及烘干房生产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含挥发性有机物),未经催化燃烧装置设施收集处理直接排入环境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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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安废气催化燃烧项目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 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

新乡尉氏分公司密闭不严,或者已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但未规范运行的;涉及行业涂装、印刷、包装、粘合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使用,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生产;建设地点符合环境功能规划;违法次数两年内未受到过同类处罚。现场检查时配合调查。经裁量计算及讨论研究,我局对你公司作出以下处理:

1、责令改正;

2、处人民币60500(陆万零伍佰)元罚款。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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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安废气催化燃烧设备

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开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作为一家有机废气处理厂家,嵩安一直在有机废气的治理方面不断探索。到目前,已经有各行各业的客户选择了我们来治理生产中的有机废气问题,并且都得到了很好的反馈。如果你也有这方面的需求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标签: 有机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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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废气未处理直排,一企业被罚60500元! 常见问题(FAQ)

这项服务包含哪些具体工作?

通常包括:环保合规体检、环评与排污许可手续协助、治理设施运行诊断、自行监测方案编制与执行、危废规范化管理、环保台账与报表、人员培训与应急演练。具体范围按合同约定执行。

服务周期一般是多久?

环保管家多按年度签约,也可按专项整改项目单独委托。周期长短取决于企业规模、环保手续复杂度与整改工作量。

服务期间发现问题会如何处理?

一般先形成问题清单与风险分级,再给出整改措施、责任分工与完成时限,并跟踪整改进度直至闭环。

如何开始合作?

通常先进行一轮资料与现场层面的环保体检,形成问题清单与整改建议,再据此确定服务范围与周期。